*** 人身攻击_ *** 人身攻击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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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 人身攻击?

一般侵犯到姓名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,在民法通则里面有。

但是 *** 侵权这种很难界定,一般除非都是以名誉权提起诉讼。其他两个很难取证。

名誉权侵权,你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:

1,该 *** 攻击对你现有的名誉(工作、生活)造成的影响程度及后果。

2,该 *** 攻击的传播程度(浏览量、传播范围)。

3,如果能证明该 *** 侵权对你造成的具体的经济损失,那么更好提供,这个是索赔的基本。

隐私权、姓名权诉讼虽然也能成功,但是损失这个东西,你真不好证明,名誉权这个相对好证明一些。

建议走名誉侵权的法律途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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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论“人身攻击行为”(总论)

前言

        在三刷《乌合之众》后,一直想着写点什么。我倒是总想写得深一点,因为太浅显别人会觉得写的东西大家都知道,从而失去了写的必要。可我之前刚刚动笔,不巧又赶上了一个紧张的时期。不过正因为这个时期,我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构思怎么既写得不浅显,又能完美避开所谓的“敏感点”。在一段时间冥想后,我终于确定了这个话题,我打算用戏谑的写作风格,再设计好对全文布局后,即刻下笔,一气呵成,从而展现出来了这篇文章。

总论一:人身攻击的思想基础

        如果说人身攻击的起源在哪里,那我是真的不知道。不过我至少能确定的是:只要这个国家有语言,能交流,那肯定就不乏人身攻击的行为。

        先拿最熟悉的我国来说,谈两段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吧。

        之一个故事叫“晏子使楚”,晏子在这件事情中遇到了之一个问题就是“进狗洞”。对此,晏子说:“只有‘狗国’才让别人进狗洞,楚国难道就是这样的国家吗?”包括后面使楚的见闻,故事里面展现的是一种“对方对我进行人身攻击,我以人身攻击回敬”这么一种状态。

        第二个故事叫“舌战群儒”,诸葛亮与许多东吴名仕进行唇枪舌战,其中虞翻说:“既然您自比于管仲、乐毅,可为什么刘玄德得到您后却屡战屡败,现在到了您只身过江向东吴求救的地步呢?”

        诸葛亮说:“刘玄德数千人怎么抵挡曹操的百万之众?我在博望坡一把火歼灭夏侯惇十万兵马,现在我们屯兵夏口是别有图谋,非等闲之辈可知也。”

        东吴名仕都来刁难诸葛亮,但却被诸葛亮用这样的方式怼回去。

        首先从这两件事情来看,似乎反击并没有什么问题,两人的口才确实令人佩服,但是在我个人看来是缺乏逻辑的。

        我认为这样的人身攻击是避开了原本的问题。晏子避开的问题是“进不进狗洞”,诸葛亮避开的问题是“对个人现今处境的描述”,然后用一种很奇怪的逻辑做引子,再用“人身攻击”来反击对手。至于具体的手法,我会在分论四里讲到。

        人身攻击无一例外都是在规避问题本身,这种规避问题或是有意识的,或是潜意识的,甚至是无意识的。然而在现代的人身攻击手法却比古代激进得多。当时我们把矛盾分为两种,即“敌我矛盾”和“人民内部矛盾”,前者是要打倒、斗争,后者是批评与自我批评。对于这个我不置可否,也不做什么褒贬评价。但至少说明了前者的处理方式是感性地人身攻击,后者的处理方式是理性地分析问题,然而是否理性对待这个人,则完全取决于这个人的意识形态。

        外国也是这样,我举一个美国五星上将麦克阿瑟被撤职的例子。在1951年,麦克阿瑟与总统杜鲁门有很大的政策分歧。麦克阿瑟扬言扩大战争,用 *** 轰炸中国东北,企图让美国卷进全面战争的汪洋。杜鲁门一气之下把麦克阿瑟解职。对于新上任的指挥官,麦克阿瑟是熟悉的。对方是弗吉尼亚人,爱好是打棒球,父亲是农民。麦克阿瑟先是遗憾,后来愤愤道:“弗吉尼亚的乡村棒球手。”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潜意识的人身攻击,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:“对方出身低微,而且只配打棒球,而不是指挥部队。”

        正是因为千百年来主观导致非此即彼的区别划分,才为人身攻击奠定了思想基础。

总论二:详谈人身攻击的原因与本质

        首先在我国,人身攻击是没有明确的定义的。就像“民主”、“道德”,还有“美”与“丑”一样,属于一个抽象名词。如果从词语的角度入手,单纯的词语解释是:“故意捏造事实,对他人进行诽谤,使得他人在精神上受到侵害并造成严重后果。”

        对于这个解释,我觉得中规中矩,所以不做什么褒贬评价,这个解释的论述我会在后面细讲。在这里我觉得一个比较重要的关键词是“事实”。

        这个词似乎没什么特别的,事实就是事实咯。但是在抱有一个平常的心态后,我想发出这样的“灵魂三问”:“你确定这是事实吗?你如何让别人相信你说的是事实?他们内心愿意相信你说的‘事实’吗?”

        在我看来,在非此即彼的界限划分之后,人身攻击的本质是一种思维与认知差异的极端表现。这种极端性已经到了一种不能够包容和调和的程度,必须通过一种贬低对方的方式,进而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。总结起来就是 “党同伐异”中的“伐异”。

        我们先谈谈认知,其实道理我们都很明白,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。但是这一千个哈姆雷特真能坐在一起吃个饭、聊个天吗?甚至说得严重一点,“哈姆雷特们”真的包容彼此的存在吗?我想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的。

        那么这“一千个哈姆雷特”是怎么形成的呢?我举一个比《哈姆雷特》程度深一些的虚拟故事来谈。(我原先想举“范跑跑”这个真实例子,但我估计对于这件事情,很多已经有了明确的看法,再提此事容易引发与我观点相左的人的抵触,反而不利于观点的论述)

        故事很简单,一句话:“小明害死了他的亲生父亲”。

        这个故事一说,我想几乎99%的人都会骂小明是个不肖子孙,甚至说禽兽,心理变态之类的。

        紧接着继续披露消息,小明的父亲有多年的精神疾病,经常虐待小明的母亲,小明的母亲在几年前因受不了虐待自杀身亡。

        这个消息出来之后,我想很多人就会有意见分歧了,不过有一些人还是会说:“究竟是多么狠心的人才能对亲生父亲下手啊?”又有人会说:“杀人就是违法,就是不对。”但是从原来的观念分化出来的少部分人会认为:“小明爸爸死有余辜,小明是为民除害。”

        最终披露的结果是:“因小明父亲精神疾病再次发作,当日多次鞭笞小明,甚至拿上菜刀追赶小明,小明一把将他父亲推开,父亲倒地,因情绪混乱,持续癫狂而亡。”

        相信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同情小明了,造成的直接结果可能是大众接下来对“小明生活履历”的关注度远远高于“小明谋害事件”的关注度。

        可见认知差异是非常重要的原因。如果我能够控制整件事实的报导,只将故事说到“故事一”。虽然不能完全 *** ,但我至少可以给绝大多数人只传递部分事实,从而影响具体事件的关注情况,并让完整事件的“披露”不成为主流思想,这点其实不难做到。那么如果这样,几乎所有人对这件事的认知将剑走偏锋,与事实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
        如果只把故事说到“故事二”,那可就热闹了。我相信一定存在两种声音,用 *** 语来说就是“别洗小明了,洗不白的”,以及“我小明还用洗?”

        如果说这两拨人争议起来的激烈程度,我不太好说,毕竟事情是虚拟的。不过就和“处女情结”论坛的激烈程度比较,我个人觉得还是存在某种相似性。支持小明的肯定和反对小明的互相怼,支持小明的吵到后面会说:“哟,这么孝顺啊,希望你爸也把你妈虐待致死哈。”反对小明的人也会反击对方说:“你个铁憨憨怕是杀了你亲爹吧。”能得出这个结论,理性的局外人看来肯定是滑稽可笑的,但当事人可不会这么想。关于具体的逻辑结构是什么,分论一将阐述。

        这还只是“事实”的描述,在信息时代甚至还存在着虚假信息,比如来一些玄学的说法:“小明是被他妈鬼附身来寻仇。”或者是阴谋论:“小明精妙的设计,蓄意谋杀他的父亲。”可见每个人都沉溺在信息的汪洋中,这些信息不仅有真还有假,所以能够理性看待问题,全面分析问题真的是一种能力。然而这种能力更大的敌人我觉得并不是虚假信息,而是随处可见的人身攻击。因为虚假信息只影响眼睛,人身攻击则会影响脑子。

评价经常对别人人身攻击的人

那种经常喜欢攻击别人人身的,在我看来就是内心非常自私而且冷漠无情的人,他们这类人根本不会在意他人的感受,反而越是从他人的痛苦伤心中能找寻到自身的快乐,可见他们内心肯定是非常阴暗的,我相信在生活中他们肯定没有什么真心朋友,因为他们根本无法真心实意地去结交朋友,给人的感觉也不会舒服。其实像这种事情在娱乐圈中应该是最常见的,前段时间网上热议的 *** 暴力就是因为这样内心自私阴暗的人存在,他们躲在 *** 背后攻击别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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